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简介
云南省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一直以来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更便利、公平和透明的发展环境。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大众生活。
多级标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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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细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旨在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优化企业办事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创造力、竞争力和生存力,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用于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政府服务等综合条件。优化营商环境,是指通过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方式,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章 政府责任
第三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工作机构,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章 优化服务
第五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咨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办理业务的便利条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 促进公平竞争
第七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提供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机会。
第八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市场主体的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 法律保障
第九条 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条例的有效执行。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条 云南省人民政府将通过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规范各类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结语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云南省将持续改善和优化商业环境,为企业提供更便利、公平和透明的经营条件,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促进企业创新和市场竞争的活力。本条例的实施将建立更加健康、公正和稳定的经济秩序,为云南省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