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祥法师被判六年(妙祥法师现状)

sc592.com 2024-08-25 150次阅读

简介

妙祥法师,俗名刘祥安,1957年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1996年在弥勒寺剃度出家,法名妙祥,字智广。曾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成都市佛教协会会长。2023年2月,妙祥法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一、案情概要

2016年至2022年期间,妙祥法师以投资修建寺庙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4亿余元。其中,妙祥法师直接吸收存款1800余万元,其余存款系寺庙工作人员在妙祥法师的授意下吸收。妙祥法师将吸收的存款部分用于修建寺庙,部分用于支付寺庙日常开支和个人开支。因无力偿还到期存款,2022年4月,部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妙祥法师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法院判决

2023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妙祥法师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法院同时责令妙祥法师退赔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三、判决意义

妙祥法师被判刑是司法机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严肃惩处的重大举措,具有以下意义: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稳定。对相关犯罪行为从严惩处,体现了国家打击非法集资的坚定决心。

维护佛教界声誉:

妙祥法师作为佛教界知名人士,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佛教界形象。对他判刑有利于净化佛教界,维护佛教界的声誉和威信。

警示宗教界人士:

宗教人士应当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妙祥法师被判刑是对宗教界人士的警示,提醒他们要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